商用名称,顾名思义,具有商业用途,主要用于经济领域,包括企业名称、产品品牌、文化产品(歌影视作品、书刊、乐队名)等。“营销无处不在”,商用名称的中英对译更要符合市场营销的要求。
一、商用名称中英对译的重要性
随着经济的全球化,跨国企业的壮大,英语的全球性应用,以及中国日益成为举足轻重的大市场,许多商用名称都需要拥有良好的中文名或英文名。
如果中英对译符合市场营销的要求,那么产品销售如虎添翼,甚至起死回生;反之,企业每况愈下,甚至最终失败。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港商曾宪梓的Goldlion。初时曾先生简单地将它意译为“金狮”,忽略了粤语中“狮”与“输”谐音的事实,冒了事事图吉利的港人的大不韪(这属于目标市场的文化偏好),结果产品滞销;后来将它半音译半意译为非常吉利的“金利来”,结果畅销至今,可谓化腐朽为神奇。
二、英译中的几个境界
1、最高境界:音意俱译。例如Club——俱乐部,发音、含义都非常贴切,浑然天成。
2 、次高境界是“按音生意”:根据发音组合成和事物吻合的译名,例如:Revlon化妆品——露华浓(直接采用李白描写杨贵妃的名句“春风拂槛露华浓”,精彩程度直逼Club——俱乐部);Coca-cola——可口可乐(与饮料吻合);Kelog’s——家乐氏(与家用调味料吻合);BEE GEES(三兄弟组成的演唱组合)——比肩士;James Bond——真是棒(笔者戏译);Beatles——披头四(四位乐队成员长发披肩)。
其实最高境界“音义俱译”也可以说是这种情况,只不过组合出来的名字和英文意思非常贴切。
3、第三种境界是“半音半意”,即部分音译,部分意译,例如Seven-up汽水——七喜(粤语中up的意思“起”和“喜”同音);Goldlion——金利来。
4、第四钟情况就是“纯粹音译”。一般而言,姓名、国家名、地名需要这种译法。这种译法优点是容易营造洋气。然而,基于市场营销的要求,商用名称的翻译应该力图避免这种情况,但可以适当地保留洋气。
三、“信、达、雅”的参考意义
清末民初,翻译界前辈严复提出了著名的“信、达、雅”标准。这是文学翻译的标准。鉴于市场营销的特点,文学翻译和商用名称的翻译不尽相同。但其参考价值是无庸置疑的。“信”与“达”,强调翻译的准确性;“雅”则强调翻译的优美性。准确性使商用名称传播信息时正确无误,优美性则使商用名称更为高效地受人喜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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